​重组全人源抗RANKL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骨转移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经治

重组全人源抗RANKL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骨转移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经治

项目介绍

项目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

Ⅲ期

适应症

恶性实体肿瘤骨转移患者

试验名称

评价JMT103对比唑来膦酸用于恶性实体肿瘤骨转移患者骨相关事件预防 的多中心、随机、双盲、Ⅲ期临床研究

报名材料

1、病理报告;2、既往治疗方案;3、末次出入院记录;4、最近一次血项报告(有糖尿病史需包括血糖);5、CT报告;6、最近心电图(包括近期血压值);

项目结算标准

治疗方案

试验药组

纳鲁索拜单抗注射液

对照药组

唑来膦酸注射液

药物介绍

暂无

用药介绍

入排标准



简要入排

影像学检查(X线/MRI/CT检查)显示至少有1处肿瘤骨转移的患者;ECOG评分0-2分

既往接受过抗 RANKL 抗体(地舒单抗、纳鲁索拜单抗)、双膦酸盐(唑来膦酸、阿仑膦酸钠、帕米膦酸二钠等)用于肿瘤骨转移治疗者;

完整入选标准

1. 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性别不限,≥18 岁;

3. 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乳腺癌、前列腺癌、肺癌等实体瘤(前列腺患者还需满足:手术或药物去势治疗后血清睾酮<50ng/dL 或1.7nmol/L 的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4. 影像学检查(X 线/MRI/CT 检查)显示至少有 1 处肿瘤骨转移的患者;

5. 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和/或其伴侣须接受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无论男性或女性,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研究给药后 6 个月内);

6. 筛选时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

1) 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液学(首次给药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造血刺激因子治疗)满

足以下标准:

• 中性粒细胞计数 ≥ 1.5×109/L;

• 血小板 ≥ 75×109/L;

• 血红蛋白 ≥ 80 g/L;

2) 肝功能:ALT、AST ≤ 3 × ULN,或ALT、AST ≤ 5 × ULN(肝转移患者);

3)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3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附录10.2);

7. 血清白蛋白校正钙浓度 ≥ 1 × 正常值下限(LLN)且 ≤ 2.9 mmol/L(11.5 mg/dL)(筛选期血清钙测定前,至少 8 小时内不得应用钙补充剂);

8. ECOG 体力状况 0 ~ 2 分;

9. 预期生存至少 6 个月。

完整排除标准

1. 既往或正患有颌骨骨髓炎或颌骨坏死;牙科手术或口腔手术未愈;需要口腔手术的急性牙或颌疾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有创牙科手术者;筛

选期存在当前需要手术治疗的急性牙髓炎的患者;

2. 筛选期计划对骨转移部位进行放疗或手术(筛选期针对骨转移病灶进行了放疗或手术的患者,放疗/手术完成时间至首次用药时间需大于21天);

3. 脑膜转移、当前有症状或活动性脑转移患者(即:脑转移灶经治疗,且至少两次治疗后的影像学比较显示病情稳定者可以入组。注:两次影像

学检查时间至少间隔4周);

4. 存在骨代谢性疾病者[如:佩吉特病(Paget)、库欣综合征、高催乳素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接受稳定的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后TSH、FT3和FT4正常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治疗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及甲状腺癌术后患者除外)、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减退等];

5. 未控制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控制的糖尿病(≥3级,NCI-CTCAE 5.0)、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病(收缩压≤159 mmHg且舒张压≤99 mmHg的高血压者可入组)、不稳定型心绞痛、既往6个月内的心肌梗塞病史、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分数< 50%;

6.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患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

7. 患有 HIV、活动性梅毒感染或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本研究 HBsAg 阳性受试者需要检测 HBV DNA,如果 HBV DNA 大于正常值上限者将排除。HCVAb 阳性的受试者应进行 HCV-RNA 病毒定量检测,不在正常值范围内者将排除);

8. 妊娠(经血清 β-HCG 结果阳性)或哺乳期的女性;

9. 既往接受过抗 RANKL 抗体、双膦酸盐用于肿瘤骨转移治疗者;

10.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以下任一种抗骨代谢药物:

1) 甲状旁腺激素(PTH)或衍生物

2) 降钙素

3) 骨保护素

4) 光辉霉素

5) 锶盐

11. 既往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NCI-CTCAE 5.0 分级> 2 级)(脱发除

外);

12. 已知对 JMT103 注射液或唑来膦酸注射液处方、钙或维生素 D 制剂具有

变态反应或超敏反应;

13. 正在参与其它临床试验,或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使用了其它临床试验的化

学小分子药物或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了其它临床试验的生物大分子抗

肿瘤/生物治疗/放疗者(非临床试验使用的抗肿瘤药物不受以上限制);

14.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本研究的患者(如依从性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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