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α-ADC实体瘤(非小细胞肺癌)多线

FRα-ADC实体瘤(非小细胞肺癌)多线

项目介绍

项目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

Ⅰ期,Ⅱ期

适应症

EGFR突变肺癌、1-3线治疗失败子宫内膜癌

试验名称

一项研究Rina-S用于局部晚期和/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I/II期 研究

报名材料

1、病理报告;2、既往治疗方案;3、末次出入院记录;4、最近一次血项报告;5、CT报告

项目结算标准

治疗方案

试验药组

Rina-S单药(注射用PRO1184)

对照药组

药物介绍

叶酸受体α(FRα)靶点ADC药物

用药介绍

在21天治疗周期的第1天给予Rina-S。,Rina-S将通过IV给药,在30 min内输注完成。如果患者表现出与输液反应一致的体征或症状,则必须停止输注,并进行标准的支持性治疗

入排标准



简要入排

非小细胞肺癌:1.采用FDA批准的检测方法或其他经验证的检测方法对血浆样本或肿瘤组织进行评估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NSCLC; 2.患者必须接受过EGFR靶向治疗和铂类药物化疗

子宫内膜癌(预计9月份启动):不超过3线治疗,需要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免疫治疗失败;辅助/新辅助末次到进展>183天不算线数。

既往接受过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抗体-药物偶联物治疗

完整入选标准

1.A部分和B部分 患者必须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恶性实体瘤。患者既往必须接受过所有已知能带来临床获益的疗法 C部分和E部分 患者必须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上皮性卵巢癌。 G部分 患者必须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子宫内膜癌

2.所有患者均应同意提供一份治疗前的肿瘤样本(存档或新鲜活检样本)。

3.年龄≥18岁。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分或1分。

5.基线时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第1.1版评估具有可测量病灶。

6.患者在收集基线实验室检查数据前2周内不得接受针对血小板、中性粒细胞或血红蛋白降低的支持性治疗。

7.患者必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

完整排除标准

1.患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年内有另一种恶性肿瘤病史,或有证据表明既往诊断的恶性肿瘤存在残留病灶。

2.已知患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癌性脑膜炎。

3.在Rina-S首次给药前2周内存在≥3级(根据NCI CTCAE第5.0版确认)且无法控制的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

4.患有无法控制的糖尿病。

5.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表达检测阳性。患有活动性丙型肝炎。

6.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呈阳性。

7.在Rina-S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脑血管事件(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不包括心室率受控的无症状心房纤颤)或与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III级至IV级症状一致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8.在过去2年内既往患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疾病(ILD)/肺炎,当前患有ILD/肺炎,或在筛选时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疑似ILD/肺炎。

9.若既往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则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需有2周(小分子药物)或4周(抗体疗法)的洗脱期。

10.仅在剂量递增阶段: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CYP3A)抑制剂。

11.在Rina-S首次给药前2周,仍有未完成的放疗或重大手术。

12.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

13.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

14.当前或过去2年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缺陷,包括目前需要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治疗,即>10 mg/天泼尼松当量(允许进行局部免疫抑制剂治疗,如吸入或外用皮质类固醇)。

15.已知对Rina-S药物制剂中的任何辅料存在超敏反应。

16.预期寿命<12周。

17.基线QTcF>480 ms的患者。

18.既往接受过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抗体-药物偶联物治疗。

19.患者在过去3个月内因胃肠梗阻住院或出现临床症状,或在筛选时有胃肠梗阻的影像学证据。

20.需要定期接受穿刺术(大约每4周一次以上)对症治疗腹水的患者。

21.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患者接受或耐受计划治疗和随访的其他严重基础病症。

22.进入研究前4周内,无需要治疗性穿刺术/胸腔穿刺的具有临床意义的腹水/胸腔积液。不得入组留置导管冲洗/引流的患者。

23.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周内接受过超过25%骨髓的放射治疗或宽野放疗。

24.当前存在心包积液或有恶性心包积液病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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